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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日期:
    1941年03月10日
    南洋商报 页9
    标题:
    福建会馆执委会昨推举五常委组筹选会 出席南洋各属同乡联会仍由五常委任代表 陈主席对疏散事曾发表意见

    此间福建会馆于昨日(9日)下午1时假座怡和轩俱乐部召开第18次执行委员会议,讨论筹备改选下届职员及推派代表出席4月1日南洋各属福建同乡联席会议,并请主席报告本坡预防战争准备疏散等事,到有陈嘉庚,李振殿,郑古悦,周献瑞,林庆年,庄竹林,洪永安,郭珊瑚,黄素云,谢天福,林谋盛,胡少炎,林建邦,黄曼士,庄丕唐,王吉士,颜世芳,黄奕欢,周炳炎,李铁民,刘牡丹,侯秀西,林本道,庄惠泉,林邦彦,王声世,洪锦棠,陈辉煌,主席陈嘉庚,纪录李铁民,覆准前期议案后,主席对本坡预防战争准备疏散事,发表意见如下:

     

    主席报告

    “近日本坡各帮团体,对于预防战争,准备疏散事,前见各报纪载,而本帮侨胞,亦有关怀来问者,鄙人为本会馆主席,凡认为必要与力能办到者,当然不敢落后,查战时市民疏散,原因约有二端,一为长期外居,避免敌机轰炸,一为鉴于欧洲闪电战,市民足以阻碍军事之行动,须提前暂时疏散,如我国内市镇之强迫疏散则为避免敌机之轰炸,如欧洲之闪电战,荷比市民,一时千万,惊惶逃命,拥塞街巷,致阻碍军事行动,故宜暂时疏散,至疏散情形,亦有两种,一种是政府强迫,而以充分日子,令市民自觅住宿,此为我国各城市疏散之常事,一种是政府未曾宣布,而事先设备住宿,待必要时于最短时间内立可疏散完毕,此为近日本政府之布置,按本坡市民70余万人,住在稠密市街者,大约4、50万人,现政府在粪扫埔,后港律,杨厝港等处,建筑茅屋800座,每座可容人300人,计24万人,闻必要时,拟续建若干座,是则疏散事体,政府已有相当准备,每座可容300人之屋,系如轮船统舱之一等客位,大约各座分别男女,作公共暂时之棲止,且离坡不远,电火卫生保护等等,必能备设裕如,足见政府爱护侨胞之安全,可谓无微不至。

    今日本会馆如欲仿行别帮之办法,要另为闽侨建筑疏散住所,以本席所见,不但无此财力,亦乏此广大地段,不宁唯是,对于现下工料之困难,水火卫生之不足要如何办理至于妥善,决非易事,按每间小茅屋作四房一厅及伙食房沐浴所等,面积须1千余尺,建筑费须1千余元,可住二家,作10人算,则每人100余元,兹按最廉100元,而本坡闽侨应疏散者,至●15万人,则建筑费须1千500万元,其他交通及水火卫生,数目亦钜,故无论如何,万万不能办到,所以本席不敢轻于召集会议,良由是也,若云疏散乃一时性质,建筑免用住宅式之完好,而以公共统舱式便足者,若如是则政府已代筹完满,何必画蛇添足耶,或云建筑费系私人自理,本会馆不过代觅地址而已,然私人既有财力自建,则保小康之家,彼自能寻觅妥地,毋须本会馆为之代庖,且本会馆未有广大空地,除冢山外,如羔丕山仅●余英亩,原欲留待政府批准,以为筹建校舍之用,本席对本地报告,如是而已,诸君如别有高见,不妨发表,俾资研究”云云。

     

    讨论各案

    主席报告毕,众以所言甚是,遂即进行讨论所列问题。

    一,组织筹备选举委员案,议决由福建会馆常务陈嘉庚,李振殿,林庆年,王声世,蔡汉亮等5人合组筹选会,以陈嘉庚氏为筹委主任,(王吉士提,颜世芳附),

    二,推派代表出席4月1日南洋各属福建同乡会联席会议及其他应办事宜案,甲,议决照准代表参加,(黄奕欢提,陈辉煌附),乙,推派代表几,及其人选,议决仍以福建会馆常务5人为参加代表,(庄丕唐提,王吉士附),丙,如何提案,议决各执监委员如有意见,欲供提案参考,可以函知侨5代表,通知期间,以一周为限,(林建邦提,胡少炎附),丁,各地来星代表如何招待,议决由福建会馆负责招待事宜,并于各代表抵星时举行宴会,以尽东道之谊,招待费用,由执监委员共同义捐,招待事宜,则由总务股负责办理,(庄丕唐提,李振殿附)。

    三,本会馆办事处职员战时津贴金原无限期,应否酌定案,议决由原定10巴仙减至5巴仙,限期为6个月。

    临时动议,一,通过新会员●95名,征求会员期间,本晚截止,各新会员应于本月底,缴清入会基金,否则无选举权。

    最后由主席倡议当席捐募招待外埠代表费用,共捐1千400元,至此乃告散会云。